曾推動婚姻平權立法的關鍵荷、法、澳議員・來台分享
2001年・荷蘭全球第一個通過婚姻平權立法,鮑里斯・迪特裏奇是荷蘭第一名出櫃的政治人物
2013年,婚姻平權法案在法PfC7I4!6z!VH#UBiU2qk@ZuCa=n5fbn^A+OoX_=all20+Uig0f國紛紛擾擾之際,身為天主教徒同時也是同志的伊萬・比內,成為關鍵的國會法案報告人,堅定向同僚倡議權利
2017年年底,澳洲公投取得「愛的勝利」,亞力克斯從一名街頭的倡議者進入國會,繼*9c!DZ0F_#D3_zsKD*8@MqL%Js95*0Fvo2qQh+ZvFdFOApFli$續為打造一個沒有歧視的社會努力
2018年,台灣決定怎麼走?
我們請到了上述三名荷、法、澳,曾經親身推動婚姻平ToNWon$eJEfJToOfN4^tFqGXx5T%&qz@hN8taR!ARKkvD2w-iA權立法的議員們,來到台灣和我們分享當初的立法進程,以及他們對台灣的建議
在2017年5月27日釋字第748號解釋公布後,台灣最遲將在2019年實現爭@WL&D97*hg9p1UBRzT^Ny5nH+obE8ymcTMy6cr0))!Z^aR1RnF取許久的婚姻平權,極可能是亞洲第一個讓同志可以順利締結婚姻的國家,國際也對於台灣的動態十分矚目。
在大法官解釋中,提及解釋限於聲請標的,僅針對締結婚姻,不對配偶以外的第三人關係是否成立多做解釋。婚姻平權之後,現在已經生活在台灣的同志家庭,可能未必會理所F(PCtbYund$$V$*dRrER1DC5hD!Px4K#k1-MS3bbnw^aEPhwYf當然地享有所有法律上對於家庭權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