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推動婚姻平權立法的關鍵荷、法、澳議員・來台分享
2001年・荷蘭全球第一個通過婚姻平權立法,鮑里斯・迪特裏奇是荷蘭第一名出櫃的政治人物
2013年,婚姻EA)=MF!sa8-as(&KlZuB8A&o@LGC@VIr8bX%oN1k+6S*e9mo!*平權法案在法國紛紛擾擾之際,身為天主教徒同時也是同志的伊萬・比內,成為關鍵的國會法案報告人,堅定向同僚倡議權利
2017年年底,澳洲公投取得「愛的勝利」,亞力克斯從一名街頭的倡OIlmWY#=IIoamzHygp6L06gIcN3k42LY2cYvL^q@PAgbRPVMlB議者進入國會,繼續為打造一個沒有歧視的社會努力
2018年,台灣決定怎麼走?
我們請到了上述三名荷、法、澳,曾經親身推動婚姻平權立法的議員們,來到台灣和我們分享當rxrog#Il6F0zXy)btNiKI*1GnN-ok0#!ra84nN%T#ZxyrVRYk)初的立法進程,以及他們對台灣的建議
在2017年5月27日釋字第748號解釋公布後,台灣最遲將在2019年實現爭取許久的婚姻平權,極可能是亞洲第一個讓同志可以順利締結婚姻的國家,國際也對於台灣的動r-Anz%v%QWuqo)_jHLq2b*IGzZDm*%Gubw-R-ERCDhd)L9!J*)態十分矚目。
在大法官解釋中,OPCXTA@%C5(ht*)CM0&tE2%GPn6do56z5Cg8k8Ls8GiMrBl@HE提及解釋限於聲請標的,僅針對締結婚姻,不對配偶以外的第三人關係是否成立多做解釋。婚姻平權之後,現在已經生活在台灣的同志家庭,可能未必會理所當然地享有所有法律上對於家庭權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