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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新加坡DJ正在挑戰反男男性行為法,該法律自英國殖民時期沿用至今,儘管當局Ra2IGVu%j+GO=s@2Dl2(0SL4vaVw&s7TJLF)Gqye)&o@-cVGHM承諾不再動用該法,但保守派堅持保留法條。

這個禮拜,Johnson Ong對該法提出訴訟,他的藝名是「DJ Big Kid」。這是自2014年@6VPTjk7l4jUVO7@IDdfiL9yB*RK0%L0AEuYw9*8z^f9zOFUX*以來再次有人向反同法律宣戰,當年有三人提告,最後遭最高法院否決。

(看Big Kid嘎專訪點這裡。)


Johnson Ong,藝名「DJ Big Kid」(圖/Big Kid)

他們反對的是刑法377A條,該法條提及,男性間的「嚴重猥褻」行為應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性戀在新加坡是被消極隱忍的行為。然而,歧視事件仍LW+KQBYT2Sa8W^pxlJbdo%xc2oG5)K72#9VMJ@A*qe#4aT^y+y舊猖獗,且往往相當隱晦,掩藏在守護亞洲家庭價值的外衣之下。

新加坡歷任領袖曾經宣稱不會動用377A條法律,但又不願從法典中移除法條,因為他們擔心觸怒保守派。

上週四,一則新聞擾動了這尷尬的平衡:印度最高法院廢除英殖時期設立、認定同性性交有罪的法律。

法官表示,性傾向是「生物現象」,性傾向歧視危害基本人權。

Johnson Ong週三說,新加坡反同法律對他與家人的關係造成負面影響。


(圖/Big Kid)

「雖然他們愛我,也對&2!^!)NbxQWJSeUKopGoARrp)^Jo6eJAX@yub%$NF9#ONdUcJW我的伴侶很尊重,但他們不接受我是男同志,所以我們的關係始終緊張,我也沒辦法毫無保留地跟他們分享我的人生、我的掙扎、我的成功,」Johnson Ong在一次訪談中表示。


(圖/Big Kid)

「我是法律眼中的罪人——這個情緒與心理上的負擔,我這輩子一直扛著,沒有一個新X@m-1Vmt1xKmP=W&Q_fPg(usK2rRLW5h0X$&I(Us5HfWtfja7o加坡異性戀者必須這樣做。」


(圖/Big Kid)

律師Eugene Thuraisingam代表Joh-o0&f8MPCbz2yCE2fM^Bs9*&c(#NLgsLiB)AogyUsEqew%0uRUnson Ong提告,這位律師將在訴訟過程陪伴他。律師表示,自己的目標是證明法律踐踏人類尊嚴。

律師也透露將呈上專家證據,證明「性傾向無法改變,就算成功壓抑性傾向=l2^JoxTT5IqtnYFda*hac_rlu9qSeEM5aa&6-*sP5wq#XpQs4,也將付出難以承受的代價。」一場審前會議預定在9月25日舉行。

就人均所得而言,新加坡是全世界最富有的EqgCoMV4&1x%-)E9eJSU*$h_V)M7a6wm*7urnHi*pqNJpCW4SH國家之一。歷任領導人長久以來一向強調,新加坡的繁榮有賴社會、種族與宗教的團結。

新加坡律政部長兼內政部長K. Shanmugam表示,多數新加坡人都想保留377A條,但「持續增長的少數族群」希望ny@_qH%wE35G#14SXD(bPx7H-x0=_Y2Cp6Lp307$c4*H)adAx+廢除。

「政府的態度居中,」K. Shanmugam說。

週六,一個旨在保留法條的線上請願活動出現了,目前已有超過九萬五千人連署。幾個倡議團體也推動廢除法條請願,連&PgIo6A8=9IDuva(R3pn!-O=j9-E*zUM*^&&!D(C%NCepeP(cw署人數約為保留方的三分之一。

譯者: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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