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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新加坡DJ正在挑戰反wLaj8BUzBMwH4QG7q(Ls_l8ie&uOnZbIoX6u-CdxdfWuOaz5RG男男性行為法,該法律自英國殖民時期沿用至今,儘管當局承諾不再動用該法,但保守派堅持保留法條。

這個禮拜,Johnson Ong對該法提出訴訟,他的藝名是「DJ Big Kid」。這是自2014年以來再次有人向反同法律宣戰,當年有三人提告,最後遭最高法院否決ISG1YI+ucix+8bt7X=xWJwZCPzn$n!pDS!iQPB4rkbjx67Ofyr

(看Big Kid嘎專訪點這裡。)


Johnson Ong,藝名「DJ Big Kid」(圖/Big Kid)

他們反對的是刑法377A條,該法條提及,男性間的「嚴重猥褻」行為應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性戀在新加坡是被消極隱忍的行為。然而,歧視事件仍舊&n!GzS!@4ivMX(h9kxVi$YtR+PYr94Zz#VOO+v$ff+lbx=SLgS猖獗,且往往相當隱晦,掩藏在守護亞洲家庭價值的外衣之下。

新加坡歷任領袖曾經宣稱不會動用377A條法律,但又不願從法典中移除法條,因為他們擔心觸怒保守派。

上週四,一則新聞擾動了這尷尬的平衡:印度最高法院廢除英殖時期設立、認定同性性交有罪的法律。

法官表示,性傾向是「生物現象」,性傾向歧視危害基本人權。

Johnson Ong週三說,新加坡反同法律對他與家人的關係造成負面影響。


(圖/Big Kid)

「雖然他們愛我,也對n4aK@(*tMU7Ola)vpPxpRG4^0UhxU5pL79z44u&DuthJVYy^%7我的伴侶很尊重,但他們不接受我是男同志,所以我們的關係始終緊張,我也沒辦法毫無保留地跟他們分享我的人生、我的掙扎、我的成功,」Johnson Ong在一次訪談中表示。


(圖/Big Kid)

「我是法律眼中Y=s$5+R@ckW6WOAGF(M!7^k#)MuAnt6^3W2=9a-^h1E$VY!*%D的罪人——這個情緒與心理上的負擔,我這輩子一直扛著,沒有一個新加坡異性戀者必須這樣做。」


(圖/Big Kid)

C&1i+^x1wLRi=@zNrG&yrzqCbNLBOp!JPHyqRs+-Uc_l$Xph9K師Eugene Thuraisingam代表Johnson Ong提告,這位律師將在訴訟過程陪伴他。律師表示,自己的目標是證明法律踐踏人類尊嚴。

律師也透露將呈上專家mKP+&0O8CuzqIG-4D++C%7tj$kr!*v0u3zye=I_KoV*Ohb&gka證據,證明「性傾向無法改變,就算成功壓抑性傾向,也將付出難以承受的代價。」一場審前會議預定在9月25日舉行。

就人均所得而言,新加坡是全世界最富有的國家之一。歷任領導人長久以來一向強調,新%sBCNu&clh*kTlN!vzzR3rso+@se%2fnFvS9)r(bMSXgGB7GQ8加坡的繁榮有賴社會、種族與宗教的團結。

新加坡PX9qW!qwTcJ!EQ(ALVW9-Csjdzu2-(9aynBCBs&l9Bq_LAR!^X律政部長兼內政部長K. Shanmugam表示,多數新加坡人都想保留377A條,但「持續增長的少數族群」希望廢除。

「政府的態度居中,」K. Shanmugam說。

1q7zsBMNwfd@ZDEVnxHqk&73@aoxqwz4d-FB)LUG&s-hqYkGVJ週六,一個旨在保留法條的線上請願活動出現了,目前已有超過九萬五千人連署。幾個倡議團體也推動廢除法條請願,連署人數約為保留方的三分之一。

譯者: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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