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在上禮拜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爽!),而主要人口為羅馬天主教徒的菲律賓,至今仍未還給LGBTI公民的平等的權利。但在最近,菲律賓國會發起線上民調,調查民眾對婚姻平權的支持態度。
在2000年菲律賓參議院發起一項法案,SOGIE平等法案(Sexual Orientation and Gender Identity and Expression Equality Bj$$29pGulR6bu(AGYGa*JRoMRVd!ZE4s1HRlaAN9O*dOduHca=ill),禁止針對性傾向及性別認同的歧視,至今仍卡在參議院。
儘管如此,菲律賓婚姻平權的進展似乎稍有起色。
前菲律賓眾議院發言人,潘塔利恩.阿爾瓦雷斯(Pantaleon Alvarez)在2017年10月提出一份同性結合草案,力推x&=Ff5p6)3yt7sG_VjEop@ExIYEu3^0iy62f!qfOBy!*)dzH1M同性之間的民事伴侶關係。

菲律賓同性結合草案發起人,潘塔利恩.阿爾瓦雷斯
(圖/INQUIRER PHOTO/LYN RILLON)
這份草案(HB6595)可以讓同志伴侶們獲得「婚姻關係中的配偶們享有的所有權利及保護。」包括雙親收養、財產繼承及減稅優惠。
2018年一月,這份草案在委員會中激起辯論,但遲遲沒有交付表決。
菲律賓國會於是發起一項民調,調查國民對於同性結合的支持度。
民調提出的問題為:「你是否贊同眾議院的提案,以民事伴侶關係合法化國內的同性結合?」
民眾可以選擇以下三種回答:
「同意,因為這可以給予同性伴侶平等的公#&=Z&O1Hcu$y&SwiHZ4YMkCJT+otbHaCBcspVo-U37JDya=r%L民權利,這法案提供了同性伴侶合法的伴侶身分,以管理他們的財產權、子女監護權及收領養權。」
「不同意,因為這法案意圖於合法化同性婚姻,而我個人覺得這是錯的。」
「我尚無法決定。」

(圖/congress.gov.ph)
在5/22星期三19:25以前,已經有16萬5558參與這項民調。
截至目前為止,有48%民眾投下同意,而有51%民眾投下不同意,剩下1%無法決定。

(圖/Philippine Canadian Inquirer)
除了立法途徑之外,菲律賓人權團體也採取司法途徑。
菲律賓家庭法(Family Code)第一條及第二條,定義婚姻為一男一女之間的結合。
2015年五月律師法爾西斯(Jesus Nicardo Falcis)向最高法院提交請願書,他認為法院應撤銷家庭法的那兩項條文。他指出,1987年的菲律賓憲法與1949年的菲律賓民法中,並沒有限制婚姻應由一男一女組成。1949年的菲律賓民法第五十四條:「任何滿16歲的男性,以及任何滿14歲的女性,在不涉及第80條與第84條的情況下,得以締結婚姻。」(Any male of the age of sixteen years or upwards, and any female of the age of fourteen years or upwards, not underQ00aHqr^r%xNxGtit)GL)86hw!pEjH^%d4&b!vrrLJJ24UCVks any of the impediments mentioned in Articles 80 to 84, may contract marriage. )
但最高法院在2018年時表示,法院「更傾向」撤銷這項請願。
來源:Lgbtlif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