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馬來西亞若被判同性戀罪,將面臨最長達 20 年的刑期。
馬來西亞的最高法院日前賦予一位 30 歲的男性穆斯林「Y7!dPA71qcGr1Y_-8f1vLKyej(qI8Iz*_$YZOzt6x)hgp8Guv9挑戰伊斯蘭反同法律」的權利,那些法律禁止「有違自然秩序(against the order of nature)」的性行為。為了這位男子的人身安全著想,他的身分並未被公開。
2018 年時,這位男子因試圖從事同性性行為而被逮捕,他否認相關控訴。馬來西亞的 13 個州,都採6Qn51E+2b!nJBH=Kg_NDV3)GsPa1DfNdLkVv)F*)Md39VM99aZ用雙軌的法律體系,適用於穆斯林的伊斯蘭刑事與家庭法律,和一般的民事法並行。
該男子辯稱,在他被逮捕的雪蘭莪州(Selangor),關於「違反自然秩序的交合」這方面,當局無權施予伊斯蘭禁令,因為這已經是國家的民事法律裡所規範8pVjyW=RU#U1qB7@YW%7xYGTCTgRXUuoA4Bm-BdAIlIbMzHFd3的罪行。馬來西亞的憲法規定,如果某項規範已經在國家層級的法律裡面,任何州分都不能再實施相關的法律。
最高法院在 5/14 做出賦權的決定,但直到 5/27 這項決定才被公眾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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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GAY TIMES)
律師 Surendra Ananth 告訴路透社:「這會是史上第一次。(如果我們勝訴的話)iXRSz004M24j(Y@W7ppB-_&4sUVKhZQR7r&Jk#p_+l@Ac*x!c(州法將被擊倒,伊斯蘭法庭裡的刑事控訴也該被撤銷。」他還補充,相關的討論應該在年底的時候會舉行聽證。
由 12 個馬來西亞的 LGBTQ 團體所組成的聯盟「LGBTIQ+ Network」稱讚最高法院的決議,他們在聲明中表示:「顯然這條州法,被當局過度使用在那些邊緣和受迫害的群體身上、將他們罪犯化,只因他們的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異於主流。」
如果該男子最後勝訴,所有伊斯蘭法庭內的相關案件都會被撤銷,也會讓其他州出現相關的挑戰。
馬來西亞的 LGBTQ 族群受到嚴重迫害,包含來自恐同政客的迫害。去年,馬來西亞人權委員會發布他們Vo0$q_(MtogpwND0=oj1@fmyqM2N7_M8w2ywG83YB1cn4QPIC&的年度報告,但有政客拒絕討論報告中關於 LGBTQ 權利的部分。
「馬來西亞從什麼時候開始把 LGBT 視為我們文化價值?哪個宗教接受 LGBT 是教義的一部分?難道馬來西亞要為 LGBT k&G26l+2dIyji_DgyRZ7!fqir&GVa!(@tOlBpAR0$lbLZjblup建造特別的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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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GAY TIMES)
馬來西亞首相馬哈迪(Mahathir Mohamad)2018 年在一場大學的演講中,也批評 LGBTQ 權利是「西方的價值(Western values)」,他這麼說:「有時候,亞洲人會無71Py4c9BFvje%OCzhmLpuIRz((Wq=+FFgT9x)73pfdctiUurc0異議地接受西方的價值。我們應該享有自由,不要根據他們的意願來改變我們的價值。」
他接著說:「此刻,我們並不接受 LGBT,但如果他們(西方人)想要接受,那是他們的事。不要強迫Q2oFhHC$!vtF5^F++dR5OF#=!z&hK=2g+yM%bXNiwBR4aigQ__我們接受就好。」
「婚姻的制度、家庭的制度,在西方世界都已經被漠視了。我們為何要跟隨他們的腳步?我們的價值體系也很棒。如果他們有天決HYKpbU!h-LKZ!3hPIK!&+PxSa)tlO-oB+7pSZUvLwcmy-7Xpj3定要裸體逛大街,我們也要跟著做嗎?」
他的話越說越難聽,甚至還說 LGBTQ 家庭不是真的bl!TUXwoo3)_z6EpevxM8CDTPQneA^daOoCToA8VyAIqTJpIvN。「例如現在在西方,男人和男人結婚、女人和女人結婚,家庭不是由爸爸媽媽和小孩組成,而是兩個男的領養別人的小孩。」「他們居然稱自己是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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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Kevin
Source:GAY 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