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 to top

文/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立法院今將處理同婚專法,昨日行政院長蘇貞昌與kR_Ukce-HPJ&xaSZ0gbHS(&s_yglzednheH+JPad=2eZC^RXA=民進黨立委舉行行政立法協調會報,會中民進黨團提出修正動議,刪除「同性婚姻」4個字,但同性伴侶可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伴侶盟理解這應是執政黨內部協調折衝各方意見後的政治決定,我們認為在今天的投票現場,表決戰的重心將從原本院H5k9cQ_wLY$gTb$)81ieP20$%2#NkW*=IsId&J4pScwd8aEBSG版的第二條移至第四條,而在法律性質上依據最新修正動議,因同性二人所締結的關係是作結婚登記,因此性質上還是婚姻。

然而我們也必須鄭重指出,此種變動的風險在於,由於第二條會先表決,之後才會表決第四條,因此如果要這樣改,就必須確保第四條條文結婚登記的修正動議能通過,否則院版第二條的文字刪去了「同性婚姻」字眼,然後若第四GZ0Mk8Uv1aUQ=wY*qJ=ym%iKEXg^d5#PZP^_=5el8BQgXhDS$Q條修正動議沒過,將導致整部專法沒有明文提及法律關係的定性也沒有明文特定相關登記是結婚登記,此將使專法所規範的法律關係性質產生疑義,屆時爭議只會擴大延燒,橫生變數。

伴侶盟將密切關注今日表決動態,並即時發表我們的看法。

文/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任何合作提案、廣告刊登、贊助,請來信至 

資深行銷及業務經理 [email protected]  數位行銷及業務經理 [email protected]

你也會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