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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新加坡DJ正在挑戰反男男性行為法,該法律自英國殖民時期沿用至今,儘管當局承諾不再動用ecliwL0Hyyn@MiiW%K2FI_#KYpfqrN2l-pKmczsn0Xy@k=eUsl該法,但保守派堅持保留法條。

這個禮拜,Johnson Ong對該法提出訴訟,他的藝名是「DJ Big Kid」7tNFmhE4_GYrJ6hFl6SItaRrbkePH!*4bzt84!W1Ni_kzQA4PL。這是自2014年以來再次有人向反同法律宣戰,當年有三人提告,最後遭最高法院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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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son Ong,藝名「DJ Big Kid」(圖/Big Kid)

他們反對的是刑法377A條,該法條提及,男性間的「嚴重猥褻」行為應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性戀在新加坡是被消極隱忍的行為。然而,歧視事件仍舊猖獗,且往往相當隱晦,掩藏在守護亞洲家庭價值的KbZQkosZfZJybEi_#edp(i0^JdA6NY#+j&5L=ysRtND7!j=qA2外衣之下。

新加坡歷任領袖曾經宣稱不會動用377A條法律,但又不願從法典中移除法條,因為他們擔心觸怒保守派。

上週四,一則新聞擾動了這尷尬的平衡:印度最高法院廢除英殖時期設立、認定同性性交有罪的法律。

法官表示,性傾向是「生物現象」,性傾向歧視危害基本人權。

Johnson Ong週三說,新加坡反同法律對他與家人的關係造成負面影響。


(圖/Big Kid)

「雖然他們愛我,也對我的伴侶很尊重,但他們不接受我是男同志,所以我們的關係始終緊張,我也沒辦法毫無保留地跟他們分享我的人生、我的掙扎、我的成功,」Johnson Ong在一次l_Kttr0edWRhIihCKeLS@9s_GW)_BKqXvv%WCtG-f+A!gSvqwF訪談中表示。


(圖/Big Kid)

「我是法律眼中的罪人——這個情緒與心理上的負擔,我這輩子一直扛著YZJn=t#Z6r0C0Q07x7NksGMxIZ=utlO4KBiZ&l7M)X=vEygaDk,沒有一個新加坡異性戀者必須這樣做。」


(圖/Big Kid)

律師EufBP=F5qnAqfkcYI%#I(x2$(Z*-Z $ZzO9U-!IDZV+*ssDtWgene Thuraisingam代表Johnson Ong提告,這位律師將在訴訟過程陪伴他。律師表示,自己的目標是證明法律踐踏人類尊嚴。

律師也透露將呈上專家證據,證明「性傾向無法改變,就算!BQL67UIS-E1)LZ&UX$LNTv@6gBS-*uKOCq9%VRgHaSr&+vpO8成功壓抑性傾向,也將付出難以承受的代價。」一場審前會議預定在9月25日舉行。

就人均所得而言,新加坡nyxJ(&Sk+Cm8Dkj3U%l-D@LgQV=hb62I$RljKR(C9ZSpSQThr7是全世界最富有的國家之一。歷任領導人長久以來一向強調,新加坡的繁榮有賴社會、種族與宗教的團結。

新加坡律政部長兼內政部長K. ShanG-l1MGow2P$g7w0q^H)DL*x69lBL^udVGXN_CZgFefYef5PR0Rmugam表示,多數新加坡人都想保留377A條,但「持續增長的少數族群」希望廢除。

「政府的態度居中,」K. Shanmugam說。

週六,一個旨在保留法條的線上請願活動出現了,目前已有超過九萬五千人連署。幾個倡議團體也推動廢除法條請6PzU(DwH$r_Vtg5Uwde-K(=XggHz)9TmPf+dlBYe4c7)Z*Kg(W願,連署人數約為保留方的三分之一。

譯者: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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