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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的高等法院在週一(33o=9dzr9FD1q!$Dkgsg_hypmI9AR^k#Xll32X0YaalT*Q!2GD@/30)時,駁回三項針對「男男性行為禁令」的違憲上訴,令這條很少被用到的法規保持原狀。

印度在2018年廢除類似的法條之後,便鼓舞其他地區的人權運動者,挑戰這些殖民時期所遺留的法律。在新加坡這個社會相當保守的城市國家,2014年時也有人試圖廢除這項法條,但失v^SYEt7zlyf+$B6eMs$m34!Pc@T_FKetKZy6FZ8PBx9Yn2&!w!敗了。

「高等法院駁回了全部的三項上訴。」法官See Kee Oon在法院所刊出的案件摘要中如此說道。

「對法規而言,很重要的一點是反映民意和信仰。」摘要中如此寫道,並補充,針對私下的合意男性性行為欠缺執法,並不意味著該法規是多餘的。(延伸閱讀:新加坡國父之孫李桓武和男友結婚了!兩人甜蜜合照大放閃!


新加坡同志活動「一點粉紅」(圖/Billboard)

過去幾年,有三位男性挑戰這項法律,分別是43歲的DJ兼製作人Johnson Ong Ming、LGBTQ+團體Oogachaga的42歲前執行總監Bryan Choong Chee Hoong,以及61歲的退休醫師Roy Tan Seng Kee。(延伸閱讀:帥氣男同志DJ「Big Kid」向新加坡反同法條宣戰!「我是法律眼中的罪人」

Bryan Choong說,他對這個裁定結果感到失望,「但我的眼睛會堅定望著前方的道路。」

新加坡總檢察署(Attorney-General’s Chambers)並未立即回應這項裁定。先前他們曾經表示,用這項法規來起訴並不符合公眾利益。

而總理李顯龍(Lee Hsien Loo-o_^vfQdgTy*kuvooaro)JTBT*vN$XPLEN!12jjxe^779pG*K(ng)之前說過,新加坡社會「在這些事情上並沒有那麼自由(not that liberal on these matters)」。

但是在印度廢除相關法條後,法務部長K. Shanmugam表示,一個「成長中的少數族群(growing minority)」希望這條法律能被推翻,法律也應該跟隨社會變遷的腳步。

民調顯示大眾對同性戀的態度正在改變,某些當權者談及此事的語調也有軟化的跡象。


新加坡同志活動「一點粉紅」(圖/The New York Times)

在本週一做出裁定的這些案件裡,申訴者主張377A這條法規違憲。該Dpo6C-OyFDg#ZJl(2Schv(OTg2SGEWp7sh2G5WBT)ifuVlnVsE法規對於被判定向其他男性做出「嚴重猥褻(gross indecency)」行為的男性,可處最多兩年的刑期。另外,這項法規不適用於女同志。

人權團體表示,新加坡的裁定對亞洲中社會態度保守的地區都有影響。

「法院拒絕刪除這條過時且歧視的法律,等於是再度肯認『所有新加坡的男同志實際上都是未被逮捕的罪犯』。」總部在倫敦的人權團體HuMPw+w3Fw#HHkD*WGqxRVYQ5#Rw0l_1JSR3TUsKKv%_qKZ!1uS1man Dignity Trust的總監Téa Braun在聲明中如此說道。

鄰近新加坡、穆斯林為主的國家,如馬來西亞和印尼,對於LGBT社群的排斥有逐漸升高的趨勢,這讓許多人感到擔憂。(延伸閱讀:新加坡大學最新研究指出:新加坡男男性行為人口達2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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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Kevin

Source:reu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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