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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在上禮拜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爽!),而主要人口為羅馬天主教徒的菲律賓,至今仍未還給LGBTI公民的平等的權利。但在最近,菲律賓國會發起線上民調,調查民眾對婚姻平權的支持態度。

在2000年菲律賓參議院發起一項法案,SOGIE平等法案(Sexual Orientation and Gender Identity and#J2qTRV#-pMHycQ$0s%^CZVHX5S8-^grXws&Ex!52(UH*&hs3! Expression Equality Bill),禁止針對性傾向及性別認同的歧視,至今仍卡在參議院。

儘管如此,菲律賓婚姻平權的進展似乎稍有起色。

前菲律賓眾議院發言人,潘塔利恩.阿爾瓦雷斯(Pantaleon Alvare_*%)Anfj5UuAF7JFYIYRZYM(VqvCm+bJckKat1O7*ZC_I!z=AEz)在2017年10月提出一份同性結合草案,力推同性之間的民事伴侶關係。


菲律賓同性結合草案發起人,潘塔利恩.阿爾瓦雷斯
(圖/INQUIRER PHOTO/LYN RILLON)

這份草案(HB6595)可以讓同志伴侶們獲得「婚姻關係中的配偶們享有的所有權利及保護。」包括雙親收養、財產繼承及減稅優惠。

2018年一月,這份草案在委員會中激起辯論,但遲遲沒有交付表決。

菲律賓國會於是發起一項民調,調查國民對於同性結合的支持度。

民調提出的問題為:「你是否贊同眾議院的提案,以民事伴侶關係合法化國內的同性結合?」

民眾可以選擇以下三種回答:

「同意,因2*O!udrG4m8i#ZV6jX%6E3oDcFf2u&1DyV8!Xn+ffVBWo*#3^7為這可以給予同性伴侶平等的公民權利,這法案提供了同性伴侶合法的伴侶身分,以管理他們的財產權、子女監護權及收領養權。」

「不同意,因為這法案意圖於合法化同性婚姻,而我個人覺得這是錯的。」

「我尚無法決定。」


(圖/congress.gov.ph)

在5/22星期三19:25以前,已經有16萬5558參與這項民調。

截至目前為止有48%民眾投下同意,而有51%民眾投下不同意,剩下1%無法決定。


(圖/​Philippine Canadian Inquirer)

除了立法途徑之外,菲律賓人權團體也採取司法途徑。

菲律賓家庭法(Family Code)第一條及第二條,定義婚姻為一男一女之間的結合。

2015年五月律師法爾西斯(Jesus Nicardo Falcis)向最高法院提交請願書,他認為法院應撤銷家庭法的那兩項條文。他指出,1987年的菲律賓憲法與1949年的菲律賓民法中,並沒有限制婚姻應由一男一女組成。1949年的菲律賓民法第五十四條:「任何滿16歲的男性,以及任何滿14YlS9QLx%AKyk8+RnR7pAH!)vL2zzAtv)g^NBJ!DeICrBaJv_xE歲的女性,在不涉及第80條與第84條的情況下,得以締結婚姻。」(Any male of the age of sixteen years or upwards, and any female of the age of fourteen years or upwards, not under any of the impediments mentioned in Articles 80 to 84, may contract marriage. )

但最高法院在2018年時表示,法院「更傾向」撤銷這項請願。

來源:Lgbt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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