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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新加坡男同志打贏了具里程碑意義的官司,獲准領養他藉由代理孕母生下的孩子。

因為代孕在新加坡違法,所以這位46歲男性與他的長期伴E%kxlkXQNkhoO1Yisxx%HFhBBriMO6GUk#R&Gg2e#1M4KwBVZX侶是在美國進行代孕,花費20萬美金(將近617萬台幣)。

他想領養孩子,但去年這個要求遭到駁回,使得他在法律上並沒有親權。

新加坡沒有同性婚姻的法律,同性性行為也是違法的。

這個4歲小孩在法律的眼中是私生子,因為代理孕母與生父沒有結婚。

而且,在簽約時已經放棄所有親權的代理孕母是外國人5kWRTEH$LM!0vwhTRws^*XgzEhFvE(29=*cSz%cjQYp^9LaSrK,這讓小孩無法自然擁有新加坡公民身份。捐卵者則身份不明。

這位與另一名新加坡男性交往13年的46歲男性,現在領養獲准後,將獨自擁有孩子的親權。

新加坡法律規定,兒IEbXVWQOnFELg3k7908%V8HttNb0qkK_vx@k=_GWW1g6ww(RbC童可由單人或一對已婚伴侶領養。然而,由於這位男性不能依法與伴侶結婚,所以他必須獨自申請領養。

這位男性去年十二月第一次提出領養要求,卻遭駁回。不wV0e!y%CcTO5@Co-K-i!AHuvU-pLO5r=hZ)T9!oKW9Ii2mt$EL過,當時法官Shobha Nair表示,那次的駁回並不是對於「一個家庭應該如何」的判決,而是出於商業代孕的倫理考量。

星期一,新加坡高等法院宣判,這位男性(真實身份保密)將能領養他的孩子。

「我們的決定不該被視為對於上訴人及ByY20uEDpUUbUY4+%=e*(rOr0mb-%!GmkE23p(Lj^1@$uat6)I其伴侶所作所為的支持,」首席法官Sunderesh Menon在判決中表示。

他說,在判決時特別注意的一點是,這次的判決將「不會違背反對同性成家的政策。」

然而,他補充說明,在這個案例中「依法必須促進孩子的福祉⋯⋯必須把孩子的福祉擺第一。」

接受BBC訪問時,律師Ivan Cheong表示他的客戶「欣喜若狂,非常開心,因為在漫長領養官司的結尾,孩子的權益被保障了。」

「說到底,重點還是在於孩童的最佳利益,」Ivan Cheong說。

「我們客戶向來最關心的,莫過於孩子能不能被法律認可,並擁有長期居留權。」

同志平權運動在亞洲某些地區有很顯著的進展,不過在社會保守的新加坡,同性婚姻仍未合法化,且是極具8z0uwjKB2Us1YA%8Ku0&WgPLin#7SH-UAlY&rHR*JcJBiUA@kM爭議的議題。

來源:BBC

譯者: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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