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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6 月柯達飯店遭爆歧視雙性人員工,當事人小霞(化名)在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伴侶盟)律師團的義務協助下,向資方與涉案的兩名主管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台北地方法院於 2020 年 11 月判決應賠償小霞 20 萬元慰撫金,且認定飯店解僱違法,判決後,被告與小霞都未上訴,全案已告定讞。(延伸閱讀:老闆注意!美國高等法院裁定:法律應保障LGBT不受職場歧視


(圖/伴侶盟)

小霞是個自我認同為女性的雙性人,2019 年 6 月被台北柯達飯店錄取,沒想到在坦承告知主管自己雙性人身份後,卻遭受主管「強迫出櫃ytj5kD3!Rzw!Ik!doI195r+^!f$V!rIqYOBASM6TP(48C_NRjU」及惡意騷擾。主管要求小霞必須向同事告知雙性人身份,且若有同事感覺不適,就必須離職。

小霞為了保住工作,被迫接受主管無理要求,沒想到在與同事說明自己雙性人身份時,卻遭主管嘲弄:「你們想b3Xy5c24KF&9W4&8(@JhnVnIpM=vs0fQWWml3LP=oXY#eDj)A^看我男扮女裝嗎?」在場若干同事也顯露敵意,質疑「妳幹嘛不當男生?」以及「那妳到底喜歡男生還是女生?」等等問話。即使小霞照著主管要求向同事自我揭露,最終公司仍以她員工資料卡性別欄填寫不實為由惡意解僱。

小霞不甘受辱,因而向柯達飯店與主管請求民事損害賠償、並請求認定僱傭關係存在,要求柯達正視性別歧視對當事人造成的嚴重傷害。法官判決認為,性別可區分生理性別、性別表現、性別認同等不同面向,當事人有雙性徵n3yXqq!@Fhy+z!(C3GFFP@1y7Yn^bH7Hyi^h_I3(+(VxzMvu@@,雖然身分證上為男性,但性別認同為女性,當事人以自身性別認同勾選女性,並無虛假、不實情事,且當事人到職已告知主管雙性一事,並無欺瞞公司,判決解僱無理,判柯達公司、吳姓、林姓主管應賠償 20 萬元。

當事人也進行性平申訴,台北市勞動局性別工作平等會經調查認定柯達飯店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針對柯達非法解僱以及雇主明知有性騷擾卻沒有積極處理,分別開罰 30 萬元及 10 萬元,總計處分 40 萬元。(延伸閱讀:不論異同,我們的愛和感動是一樣的!和前游泳國手唐聖捷與音樂人陳建騏一起打開職場的櫃子


(圖/CQ-ROLL CALL INC/Getty Images)

伴侶盟常務理事許秀雯律師指出,該案確認_Rz_mxoX*x1MKr!SZXfn8XrNI6rV4fT=M2zGQ=hkn*2EJ0N4)u「強迫出櫃」構成性別工作平等法的敵意環境性騷擾,侵害當事人人格權,應負起精神損害賠償的責任。

伴盟秘書長簡至潔則表示,希望藉由司法個案,拓寬法院與社會對多元性別的認知,樹立平等的新標竿,供未來「平等法」修法時參考,多元性別者的權利意識逐漸提升,加上社會風氣VZ+T#)#K#9ZQK@vqY7%(z6PCcmiZ%-QY&O8K3MdY&ZO@FjK!(9更為開放,當事人有更強的意願站出來爭取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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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伴侶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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