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 to top

一位新加坡DJ正在挑戰反男男性行為法,該法律自英國殖民時期沿用至今,儘管當局x5P!BM=2^-^hlNw-eCO&1^hwSNHu$9=X9G-12rB_2BMXxU0laz承諾不再動用該法,但保守派堅持保留法條。

這個禮拜,Johnson Ong對該法提出訴訟,他的藝名是「DJ Big Kid」。這是自2014年以來再次有人向反同法律宣戰,當年有三人提告,最A3I4bwj@wpv=7L)fu#tK_z70eCL&M@j*v(2CR7L#4o5*#Z6x=*後遭最高法院否決。

(看Big Kid嘎專訪點這裡。)


Johnson Ong,藝名「DJ Big Kid」(圖/Big Kid)

他們反對的是刑法377A條,該法條提及,男性間的「嚴重猥褻」行為應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性戀在新加坡是被消極隱忍的行為。然而,JJ6BZxzRbacnPc4OylT(hH7JHg%R_M-WF!8H5O+L=7&=EEdP=i歧視事件仍舊猖獗,且往往相當隱晦,掩藏在守護亞洲家庭價值的外衣之下。

新加坡歷任領袖曾經宣稱不會動用377A條法律,但又不願從法典中移除法條,因為他們擔心觸怒保守派。

上週四,一則新聞擾動了這尷尬的平衡:印度最高法院廢除英殖時期設立、認定同性性交有罪的法律。

法官表示,性傾向是「生物現象」,性傾向歧視危害基本人權。

Johnson Ong週三說,新加坡反同法律對他與家人的關係造成負面影響。


(圖/Big Kid)

「雖然他們愛我,(c3lVJuz)IX_En$syMcbZCIwiKZVvh7686LfU-7p!04M0Q1tzk也對我的伴侶很尊重,但他們不接受我是男同志,所以我們的關係始終緊張,我也沒辦法毫無保留地跟他們分享我的人生、我的掙扎、我的成功,」Johnson Ong在一次訪談中表示。


(圖/Big Kid)

「我是法律眼中的罪人——這個情緒與心理上的負擔,我這輩子一直扛著,沒有一G^c8@VFG@meV$La2OchtrPzz7rE-Ow7w8Zo1tPqCwUI!-gmq*V個新加坡異性戀者必須這樣做。」


(圖/Big Kid)

律師Eugene Thuraisingam代表Johnson Ong提告,這位律師將在訴訟過程陪@fteBX!dUsuS&IhrC=sv9amd0P8YtFPkk@m7_%u(3F57m)e@b9伴他。律師表示,自己的目標是證明法律踐踏人類尊嚴。

律師也透露將呈上專家證據,證明「性傾向無法改變,就算成功壓抑性傾向,也將付JbHx&E$IytWr5gNmQ1SXF$&J-S2M&p--3LTuEaI$qviS47Jq6N出難以承受的代價。」一場審前會議預定在9月25日舉行。

就人均所得而言,新加坡是全世界最富有的國家之一。歷任領導人長久以來一7$JKUt3&gYOfiZ4JSB9-0d5RWPBkIsA0xLrMxWSHm4hjY4VzL5向強調,新加坡的繁榮有賴社會、種族與宗教的團結。

新加坡律政部長兼內政部1uUaszd+dt@V+9_6Ii$UHc@YLd+YXh!l987Sds7&E0Pa@6J3gM長K. Shanmugam表示,多數新加坡人都想保留377A條,但「持續增長的少數族群」希望廢除。

「政府的態度居中,」K. Shanmugam說。

週六,一個旨在保FNnTCwl44Rt+%-K(&jU71*4caR@Plz-VWIJ&rWMgh9q4HzOa8^留法條的線上請願活動出現了,目前已有超過九萬五千人連署。幾個倡議團體也推動廢除法條請願,連署人數約為保留方的三分之一。

譯者:Andy

看Big Kid嘎專訪,點這裡

看更多出櫃文章,按這裡


任何合作提案、廣告刊登、贊助,請來信至 

資深行銷及業務經理 [email protected]  數位行銷及業務經理 [email protected]

你也會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