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新加坡男同志打贏了具里程碑意義的官司,獲准領養他藉由代理孕母生下的孩子。
因為代孕在新加坡違法,所以這位46歲男性與他的長期伴侶是在美國進行代孕,花費20萬美金vlpvY3WjQ0ADx3m^NTocOpGHAyh%IRAb6nM^mGP4q2akG8uD44(將近617萬台幣)。
他想領養孩子,但去年這個要求遭到駁回,使得他在法律上並沒有親權。
新加坡沒有同性婚姻的法律,同性性行為也是違法的。
這個4歲小孩在法律的眼中是私生子,因為代理孕母與生父沒有結婚。
而且,在簽約時已經放棄所有親權的代理孕母是外國人,這讓小孩無法自然擁有新加坡公民身份。捐卵者則身pB0F02T(uNc3G$!m^zW7il8Z&%#o!tyTW9(JPGtiC4mIPn6bqD份不明。
這位與另一名新加坡男性交往13年的46歲男性,現在領養獲准後,將獨自擁有孩子的親權。
新加坡法律規定,兒童可由單人或一對已婚伴侶領養。然而,由於這位男性不能依法與伴侶結婚,所以他必須獨自申請領m)V1!cVHBFpThGm32VR%woagE83z)mxcUhqlj0m2mSk^_wrQTs養。
這位男性去年十二月第一次提出領養要求,卻遭駁回。不過,當時法官Shobha Nair表示,那次的駁回並不A17ikStk(^_6KK%83q!!@8@b6vMFMtXGd1*u7YBkm-ahikBhVP是對於「一個家庭應該如何」的判決,而是出於商業代孕的倫理考量。
星期一,新加坡高等法院宣判,這位男性(真實身份保密)將能領養他的孩子。
「我們的決定不該T3)h@swcIlQD$zGcm09N3e0auMjw+CRwttgEMRy#ioP+)Ay3H7被視為對於上訴人及其伴侶所作所為的支持,」首席法官Sunderesh Menon在判決中表示。
他說,在判決時特別注意的一點是,這次的判決將「不會違背反對同性成家的政策。」
然而,他補充說明,在這個案例中「依法必須促進孩子的福祉⋯⋯必須把孩子的福祉擺第一。」
接受BBC訪問時,律師Ivan Cheong表示他的客戶「欣喜若狂,非常開心,因為在漫長領養官司的結尾,孩子的權益被保障了。」
「說到底,重點還是在於孩童的最佳利益,」Ivan Cheong說。
「我們客戶向來最關心的,莫過於孩子能不能被法律認可,並擁有長期居留權。」
同志平權運動在亞洲某些地區有很rfi3dz)imz)D@)ue_(&h21KiZ1lt6Er5Vl2x7HxU!H7=g2H&pY顯著的進展,不過在社會保守的新加坡,同性婚姻仍未合法化,且是極具爭議的議題。
來源:BBC
譯者: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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