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可能留下難以磨滅的創傷,也可ZrI03OTo%k&FJ(c7Y8ejiBHw1wFViCX^#VP6nQlEWjI^zL@f!I能留下難以忘懷的眷戀(?)某位網友在論壇 Dcard 分享自己小時候被性侵的經驗,而讓他更難以啟齒的是,他其實喜歡那種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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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po 說道:
「大概在小一或小二的時候,被哥哥的朋友帶到房間裡(哥哥在其他房間),他用毛巾=e=qmLi*$zXr@Gos-oTXIo8r^K!1qex$Hf2Pe8O=*cvbe(Fx^X把我的眼睛遮起來,然後叫我張開嘴巴,接著我就感受到一根熱熱的東西放進我的嘴巴,他每放進去不久就會跑去廁所洗(我不知道為什麼),那時似乎就有意識到不對勁,所以我就會趁他洗的時候跑上樓找我哥,但他會再上來把我抱下樓,然後再重複一樣的事情,不過接下來就是放到我的屁股,雖然沒有進去,但已經在門口徘徊,重複幾次之後他才沒有再把我抓下去。」
「事後我不僅沒有覺得有陰影,反而期待那個人再對我做一樣的事情,每當他來家裡就會很興奮。」
「就是這種感覺讓我覺得怪怪的,為什麼我不僅沒有害怕反而愛上呢? 當然不是說我喜歡自己被侵犯,只是這讓6UlEV4VkmGMtPWoGh#Uf4=$J*xBSu*ieWHRgYxX6kjizY646IW我很矛盾。」
示意圖 非當事人
(圖/Microsoft Bing Designer)
有的網友看完後,也分享自己還未成年時跟其他小男生情慾探索的過程,或是也會幻想自己被性侵,或說這就是原 po 自己的性癖;另外有些網友則建議這種情況需要報警,因為滿 16 歲男女有性自主權,若對未滿 16 歲之人為性行為則涉及刑法第 227 條對oFX#9WhGF$34B2D(rb@5HZtvLcy^#hKscv$IHj5L8qC4qqz+CL未成年人為性交猥褻罪。
(貼心提醒,若遭遇妨害性自主的情事,請勇於對外求救並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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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Dc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