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認可我們結婚了!判定現行法律未保障同志,民法違憲! 婚姻平權法案釋憲結果在今日出爐,大法官認為民法第4編第二章的規定,並沒有使同性的兩人經營共同生活,「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的永久結合關係」,這違反了憲法第22條人民婚姻自由與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的意旨。 大法官宣布有關機關應於本解釋公布之日2年內完成相關法律的修正與制定。若2年內沒有立法,欲結婚的同性伴侶可以依照現在民法婚姻章的規定,...
同婚釋憲結果5/24出爐,為你破解同婚6大謠言! 台北市政府針對同性婚姻保障議題,與資深同運人士祁家威一起聲請大法官解釋,憲法法庭3月24日開庭辯論同志婚姻後,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今(4月24日)宣布,將於5月24日下午4時公布同婚合憲或違憲解釋文。15名大法官中,立法委員尤美女的丈夫黃瑞明自請迴避,因此要作出合憲或違憲解釋,都要拿到10張票。 拉拉台為妳整理社民黨前立委候選人呂欣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