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認可我們結婚了!判定現行法律未保障同志,民法違憲! 婚姻平權法案釋憲結果在今日出爐,大法官認為民法第4編第二章的規定,並沒有使同性的兩人經營共同生活,「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的永久結合關係」,這違反了憲法第22條人民婚姻自由與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的意旨。 大法官宣布有關機關應於本解釋公布之日2年內完成相關法律的修正與制定。若2年內沒有立法,欲結婚的同性伴侶可以依照現在民法婚姻章的規定,...